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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实行网上审批监察推进阳光政务

发布日期:2010-11-11 发布人:佚名 文单来源: 点击率:
永州新闻网11月9日讯(通讯员 欧青松  胡彦辉)“张同志,您好!您的老年证已办理完毕,请您务必于11月6日前来宁远县政务中心的民政局窗口取证”。11月6日,参加宁远县政务中心培训的人员正在模拟服务,同时,在现场看到,电子行政审批监察预警系统对该事项显示了黄色警示,提醒工作人员限期办结进入销号程序。

    为加强宁远县政务中心效能建设,在原有行政审批软件的基础上,宁远县在政务中心投资45万元,率先在全市建设了电子行政审批及电子监察管理系统,该系统由网上服务子系统、审批处理子系统、审批监督子系统、服务通知系统组成。11月7日,该系统在县政务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35个部门的205项办理事项全部纳入电子行政审批系统管理,将审批事项、许可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输入系统,在宁远县政务服务网的“办件大厅”上向办事群众进行公布。群众在办理事项时,窗口受理人员将申请事项、项目类别、受理时间等信息输入系统后,系统自动打印受理通知书,通知书中明确受理编号、办理时限、收件人、投诉电话等内容。广大群众可以在任何一台上网的电脑上打开宁远县政务服务网,只要输入受理编号便可随时查询办理事项的进展情况。事项办结后,办理群众在取证时填写办结通知书,对申办事项进行效能评议,系统自动显示办结完毕。

    系统设有预警程序,对办理事项进行时限按倒计时的方式采用红、黄牌实行预警提醒,黄色表示该事项离承诺办结时间剩3天;红色表示该事项已超出承诺办理时间或违规操作,系统会自动发出警告并启动督促、调查程序,承办单位必须向县行政效能投中心说明原因。经过系统对办理事项的实时传输,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通过电子监察系统对事项的办理进程、办事效率、收费金额等进行实时监督。

  “从群众追着办证人员要证到办证人员追着为群众送证,这是实行电子行政审批监察后,带来的最明显的变化!”这是培训现场每一位工作人员的亲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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