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0-00046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零陵区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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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2020年脱贫攻坚第一季度专项
督查方案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全区2020年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为确保全区剩余的889户1730人贫困人口在2020年5月底前稳定达到脱贫标准,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和新增贫困,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成效,实现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为脱贫攻坚全国普查做好充分准备,拟对全区脱贫攻坚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时间
2020年3月26日-3月31日。
二、督查内容
(一)乡镇街道责任落实情况
1.省市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动员大会、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查看工作安排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
2.《零陵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2020年度工作要点》、《零陵区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零陵区2020年脱贫攻坚挂图作战时间任务表》《零陵区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等文件学习传达情况,查看相关工作方案及会议记录。
3.挂牌督战工作开展情况,查看工作台账及安排部署情况。
4.未脱贫户增强结对帮扶力量情况,查看相关工作台账。
5.非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派驻情况,查看工作台账。
(二)非贫困村工作落实情况
1.脱贫质量方面
⑴人均纯收入: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预测收入要达到4000元以上。
⑵“两不愁”:(1)平常是否吃得饱(米、面、粮油是否满足基本生活需要);(2)一年四季是否有换洗衣服。
⑶“三保障”:(1)是否有辍学儿童;(2)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是否住危房。(4)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安全饮水水量、水质是否达标;是否季节性缺水;贫困户取水距离是否达标。
2.政策落实方面
聚焦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因户施策,确保贫困户能够享受的扶贫政策应享尽享,各项扶贫政策全面落实,不漏一户一项。
⑴教育扶贫:一是对厌学辍学学生“三帮一”劝返复学或因病因残学生送教上门,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按标准及时发放教育补助,不漏一户,实现全覆盖;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按标准及时发放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扶贫补助,不漏一户,实现全覆盖。
⑵住房保障:一是所有贫困户住房危险性鉴定和标识100%到位;二是危房改造是否已启动,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建房面积是否超标准;三是D级危房建新是否拆旧;四是是否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五是是否执行村级评议或三级公示制度等问题。
⑶健康扶贫:一是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是否到位;二是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结核病四种慢病签约服务是否100%到位;三是“一站式结算”农村贫困人口到区域内医院住院实际报销比例是否达到85%;四是区域内医院是否实行先诊疗后付费;五是村卫生室建设是否达标(此项进行实地查看,只考核到村)。
⑷兜底保障:一是符合条件贫困家庭是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点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和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二是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是否及时纳入临时救助;三是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是否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四是残疾人鉴定及发证是否100%到位;五是残疾人两项补贴100%是否足额发放到户;六是残疾人教育资助是否100%足额发放到户;七是贫困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是否按规定代缴到位。
⑸产业扶贫:一是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是否得到产业扶持(享受奖补、技术指导、委托帮扶、股份合作等);二是加入经济合作组织的贫困户是否达到50%以上(该项只调查不扣分);三是产业扶贫项目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是否紧密,贫困户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该项只调查不扣分)。
⑹就业扶贫:一是贫困户转移就业交通补助是否100%足额发放到户;二是贫困户就业信息是否100%准确;三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引导在家发展产业或介绍外出务工;四是公益性岗位贫困户是否占比达到80%以上。
⑺易地扶贫搬迁:一是是否搬迁入住,二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是否至少1人实现稳定就业;三是易地扶贫搬迁户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做到“应拆尽拆”“应复尽复”。
⑻消费扶贫:一是农副产品购销信息发布是否到位;二是是否按规定上报农副产品销售情况到位。
⑼群众满意度:一是对全村扶贫工作是否满意;二是对驻村工作队是否满意;三是对帮扶责任人是否满意(该项只调查不扣分)。
3.基础工作方面
⑴识别程序是否准确: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提名、区级信息比对、村民代表评议和票决、村委会审查公示、乡政府审核公示、区扶贫办复核、区人民政府审批公告(即“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
⑵脱贫程序是否到位:按照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区比对抽查、市州核查、区批准公告的程序。
⑶贫困信息是否精准:贫困户档案、扶贫手册、扶贫系统和贫困户家庭真实情况是否一致。
⑷贫困户档案是否齐全:贫困户档案资料共6项内容,档案原件保存在乡镇扶贫工作站,复印件保留在村委会。(本次督查不检查该内容)
①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
②贫困户信息采集表(每年都应更新)
③贫困户收入计算表
④贫困户脱贫验收表
⑤脱贫确认书或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复核表
(2014年、2015年脱贫户,因当时国家没有规范的脱贫验收程序,2016年才进行规范。因此,2014、2015年的脱贫户要补齐复核表。2016年以后脱贫户,均为脱贫确认书。未脱贫户无此内容)
⑥人口自然变更表(增加、减少),无人口变动的无此表
三、督查方式
1.每个乡镇街道抽查一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朝阳街道、七里店街道在贫困人口前三位的非贫困村抽取),抽查的村要对该村所有贫困户全部入户,不在家的要电话核查,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四类对象”(建档立卡以外的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重病户、重残户)全覆盖。
2.本次督查乡镇街道总分为100分,其中乡镇街道本级责任落实5分,非贫困村工作落实95分。非贫困村计分实行扣分制,按脱贫质量、政策落实、基础工作三个方面分别计分。
四、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一个乡镇街道原则上为一天(较小的乡镇与街道督查进行时间搭配)。所有督查人员分为三个核查组:
第一组:组长:区纪委常委周建军
副组长:区扶贫办徐燕斌
区派驻村办唐翔、区人社局陈江、区住建局刘权、区民政局李志军、区教育局吕铁保、区农业农村局1人、区扶贫办黄建武
督查石岩头镇、水口山镇、石山脚街道、朝阳街道、富家桥镇;
第二组:组长:区纪委常委李利庆
副组长:区扶贫办唐伟东
区委督查室1人、区人社局毛高伟、区住建局唐高飞、区民政局刘立人、区水利局、区医保局黄爱华、区扶贫办周国
督查凼底乡、南津渡街道、黄田铺镇、邮亭圩镇、大庆坪乡;
第三组:组长:区纪委常委陈家辉
副组长:区扶贫办赵海龙
区政府督查室1人、区人社局陈嫦、区住建局杨景、区民政局张智明、区残联唐建龙、区易地扶贫搬迁联席办罗新刚、区扶贫办蒋华北
督查菱角塘镇、七里店街道、接履桥街道、梳子铺乡、珠山镇;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做好督查迎检准备,安排好专人负责迎检工作,准备好相关资料。
2.督查车辆由区公车办统一安排,每个督查组2台车,每车安排专职司机。
3.督查组人员到乡镇街道督查严格遵守区相关规定,为方便操作,就餐由乡镇安排。区扶贫办统一支付就餐费,统一列支下乡补助,就餐费从下乡补助中核扣,参与督查的人员不得再在本单位报账。
4.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敢于较真碰硬,不能蜻蜓点水、避重就轻;发现问题不能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5.各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要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6.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方式开展督查工作,详细作好督查记录,及时指出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存在的问题。
7.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六、结果运用
一是计入年度考核。督查结果将作为2020年第一季度脱贫攻坚专项督查成绩,按照规定计入各乡镇街道年度考评成绩。二是进行通报排位。实行季度排位。对工作推进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滞后的通报批评。排位在前后第一名的分别在全区脱贫攻坚大会上作典型发言和检讨发言。三是开展约谈督办。对督查中发现问题比较多、工作严重滞后、工作推进不力且排名后三位的乡镇街道,进行工作约谈。排位在全区最后两位,作为下季度重点挂牌督办单位。
区脱贫攻坚战役专项督查组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