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政人〔2017〕4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蒋海清同志辞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局、区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同意蒋海清同志辞去区公路局副局长职务。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