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4号
根据《节约能源法》、《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湘政发〔2017〕32号)和《“十三五”市州人民政府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体系实施方案》(湘发改环资〔2017〕1182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对全省14个市州2017年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湘西自治州为超额完成等级,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岳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娄底市为完成等级,益阳市、张家界市为基本完成等级。
各市州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各项部署,全面深入推进各项节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十三五”我省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附件: 2017年各市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结果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