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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35 发文日期: 2018-09-29 发布机构: 接履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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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零陵区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9-29 10:33 来源: 接履桥街道 发布机构: 接履桥街道 【字体:   打印

各村(居)委会: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2018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联合制定《零陵区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接履桥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8日

零陵区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和《永州市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圆满完成省政府和市政府下达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55元”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顺利通过省政府和市政府的绩效考核,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标准

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全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55元。补贴发放工作必须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发放,动态管理。

二、发放时间

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惠民补贴“一通”拨入残疾人账户。

三、动态管理

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从认定之日的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起停止发放相关补贴:

1、户籍迁出零陵的;

2、死亡的;

3、被依法取消最低生活保障资格的;

4、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5、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按照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乡镇(街道)每个月对上述情形进行复核,填写《残疾人两项补贴异动情况汇总表》,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经领导签字后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对上述对象进行清理,并从下一个季度第一个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四、信息管理。省级将于2018年5月底前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区民政局、区残联将明确专人负责系统操作,各乡镇(街道)必须在7月底前将享受两项补贴的人员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区民政局、区残联加强沟通配合,强化对残疾人数据比对分析,做到精准无误。

五、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和区残联将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督查,抽查率50%以上;各乡镇(街道)和村入户核查见面率要达到100%。

六、补贴对象、申请程序等未修改地方按《永州市零陵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实施细则》(零民发[2016]12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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