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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2018-00046 发文日期: 2018-10-09 发布机构: 零陵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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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8-10-09 10:18 来源: 零陵红网 发布机构: 零陵红网 【字体:   打印

根据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150名(其中男性135名、女性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数量

招聘辅警150名,招录的辅警全部安排在零陵辖区,负责警务辅助、巡逻防范、应急处突、文秘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直系亲属三代内无被有罪判决或服刑记录;

4.具有高中或中专(含)以上学历,退伍军人适当放宽学历;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大面积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协助公安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6.限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在零陵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的优先;

7.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198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30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198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不低于158CM

8.同等条件,中共党员、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武警)、能够熟练驾驶机动车(含两轮摩托车)并具有相应驾驶资质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9.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被军队(武警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不予录用;曾因违反协辅警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有吸毒、酗酒史或有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⒈报名及资格审查: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在零陵公安分局政工室(零陵公安分局办公大楼二楼)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后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分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写作时间为20分钟,结构化面试时间为8分钟,写作成绩占总成绩3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

3.体检:时间定另行通知。根据面试写作和结构化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国家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零陵公安分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4.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零陵公安分局根据需要,采取在招聘对象的家庭所在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招考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进入培训程序。

5.试用期。拟招聘人员试用期为 2个月,试用期发放试用工资1800 元,不发放绩效奖金。试用期不建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只缴纳工伤和失业保险。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最后确定为聘用人员。

6.签订合同。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零陵公安分局委托劳务派遣合作单位(永州市开利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劳务派遣方式与被录用人员签订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视情续聘。

7.解聘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因本人原因要求解聘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报告聘用单位,经聘用单位同意后方可辞职离岗。否则,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违纪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解聘合同。

五、工资待遇

每人每月的工资总额费用为3300元,其中包括:

1.招聘人员试用期满后,每月发工资1800元,加班费200元;

2.每月执勤精细化管理奖金,由辅警管理办公室按出勤考核绩效发放,总额限于人均450元/月以内,做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3.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零陵公安分局为招聘人员缴纳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四险”经费,招聘人员个人承担的“四险”约315元左右(逐年微调),从其工资中代扣缴纳;

4.招聘试用期满后,被确定为副中队长以上职位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发放岗位补贴200元。

联系人:杨警官、邹女士 联系电话:6331069,8442937.

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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