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工作信息
分享到:
索引号: /2018-00005 发文日期: 2018-09-29 发布机构: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文号 : 零扶领发〔2018〕42号
零陵区9月份脱贫攻坚战役专项督查方案
2018-09-29 10:41 来源: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零陵区9月份脱贫攻坚战役专项督查方案

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省市驻区单位:

根据区委安排及省市脱贫攻坚年终督查考核的需要,将对15个乡镇街道开展脱贫攻坚战役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18年9月25日-9月29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电话通知。

二、督查内容

本次督查重点为各乡镇街道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1.责任落实情况:工作队是否到位、帮扶责任人是否到位、乡镇街道领导是否到位、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村干部责任落实情况。

2.工作落实情况:建档立卡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贫困户信息精确率、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教育扶贫及雨露计划工作开展情况、社会扶贫网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建立贫困户微信群、问题整改开展情况、产业扶贫开展情况。

3.政策落实情况:政策宣传到位情况、干部群众知晓率、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教育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贫困户增收措施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1.每个乡镇由抽签方式抽取1个非贫困村,实施全覆盖全村贫困户进行考核,按照《零陵区2018年脱贫攻坚9月非贫困村专项督查计分表》计分。

2.被督查的乡镇街道由督查组在督查前一天抽签确定,所抽查的非贫困村由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当场抽出。

四、督查分组

此次督查从有贫困村的乡镇街道抽调1名扶贫专干共同参与。督查时间一个乡镇街道一天(较小的乡镇与街道督查进行时间搭配)。所有督查人员分为三个核查组:

第一组:区纪委常委陈家辉,区委督查室周忠文、区委组织部刘胜男、区扶贫办雷建林、大庆坪乡扶贫专干唐赟、珠山镇扶贫专干李新军、凼底乡扶贫专干李红亮、接履桥街道扶贫专干周文

督查石岩头镇、水口山镇、石山脚街道、朝阳街道、富家桥镇

第二组:区纪委常委周建军、区委督查室黄强、区委组织部唐翔、区扶贫办杨建华、梳子铺乡扶贫专干邓香楠、菱角塘镇扶贫专干唐慧、石岩头镇扶贫专干唐云成、水口山镇扶贫专干屈金锋

督查凼底乡、南津渡街道、黄田铺镇、邮亭圩镇、大庆坪乡

第三组:区纪委常委李利庆、区政府督查室孙海玉、区委组织部周楚河、区扶贫办唐伟东、富家桥镇扶贫专干李芬芬、黄田铺镇扶贫专干唐姗姗、邮亭圩镇扶贫专干龙鑫江、石山脚街道扶贫专干鲁力

督查菱角塘镇、七里店街道、接履桥街道、梳子铺乡、珠山镇

五、督查要求

1.督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查组人员到乡镇街道督查严格遵守区相关规定,为方便操作,就餐由乡镇安排。区扶贫办统一支付就餐费,统一列支下乡补助,就餐费从下乡补助中核扣,参与督查的人员不得再在本单位报账。

2.督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要敢于较真碰硬,不能蜻蜓点水、避重就轻;发现问题不能隐瞒不报、袒护包庇。

3.督查组要严格按照督查方式对抽查村贫困户全覆盖入户调查。详细作好督查记录,及时指出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存在的问题。各督查组督查情况汇总后,督查结果在全区进行通报。

4.各乡镇街道、非贫困村工作队要认真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5、本次督查共需要6台车,每个督查组2台车。其中3台由区公车办统一安排,每车有专职司机,另3台由区扶贫办租用社会车辆,按区里有关规定进行结算。

六、结果运用

督查结束后,将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上报区委主要领导阅示。本次督查实行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排位,督查结果将与2018年脱贫攻坚战役年终考评相结合,计入各乡镇、街道年终考评成绩。一是实行点名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典型发言;对工作开展滞后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检讨发言。二是纳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滞后被通报批评的,严格按年终考核规定扣减考核分值。三是移交问责。对督查中发现作风扎不实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将按照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零陵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

⠂ ⠂ ⠂ ⠂ ⠂ ⠂ ⠂ ⠂ ⠂ ⠂ ⠁8年9月21日


零陵区脱贫攻坚9月非贫困村专项督查计分表

序 号

督查内容

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计分
分值

得分

扣分依据

一级
目录

二级目录

1

责任落实(30分)

1.工作队是否到位(5分)

1.工作队是否走遍全村所有贫困户(按抽查比例计分,90%的贫困户肯定回答不扣分)4分。2.询问村干部,核查工作队到位情况。1分。

5

2.帮扶责任人是否到位(12分 )

看扶贫手册是否由帮扶责任人本人填写(入户询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近一个月来是否到家进行走访,每少一人次计1分,扣完为止)。

6

扶贫手册是否记录真实、完整、准确(基本信息、帮扶措施、走访记录等,共6分,错一处,扣0.5分,帮扶手册记录雷同,记为不真实,记计0分,)。

6

3.乡镇街道领导到位情况(5分)

入户询问贫困户,看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是否到该户走访(每户至少有一名主要领导走访过,有1户未落实扣1分)。

5

4.乡镇街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5分)

乡镇街道是否开展非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突击月活动(2分),乡镇街道是否开展突击月督查评比活动(调查、查通报情况、查评比结果,2分),查方案及相关记录(1分)。

5

5.村干部责任落实情况(3分)

抽查村支书掌握全村扶贫工作基本情况(随机询问2个问题,每题1.5分)。

3

2

2

工作落实(40分)

工作落实(40分)

1.台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2分)

贫困户一户一档是否齐全,整理规范(缺一项扣0.5分,管理不规范扣1分)。

2

2.贫困户信息精确率(3分)

带上在家贫困户档案到贫困户家中核实信息表、系统、精准扶贫手册与家庭实际情况是否一致(每1户有一项不一致扣0.2分,扣完为止)。

3

3.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5分 )

新识别及返贫对象、清退对象是否按程序到位(1分)、有相关会议记录、公示及影像资料(1分)。

2

拆分户是否处理到位。区扶贫办下发的疑似拆分户是否逐户进行核实,全覆盖核查时发现一户未处理到位扣1分,扣完为止。各村开展自查,在年度动态调整未处理到位,但村有拆分户处理台账标明正确处理意见的可暂不扣分。

3

4.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5分)

2018年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户开工(今年危改户未开工1户扣1分);对于开工有困难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帮扶措施(未落实帮扶措施每1户扣1分);是否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每户危改户安排有人跟踪服务,防止出现超层超面积、豪华装修等问题(少1户扣1分)。本项各类单项扣分可累计,最高扣5分。

5

5.健康扶贫工作开展情况(5分)

贫困户是否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每发现一户未参保扣1分);慢病签约服务是否落实(每发现一户未落实扣1分);贫困户住院是否报账(发现一户住院未报账扣1分);贫困户患重病大病没有能力医治,工作队是否落实帮扶措施(没出现一户有病不能治扣1分)本项各类单项扣分可累计最高扣5分。

5

6.教育扶贫工作落实情况(5分)

贫困户子女就学是否落实教育助学(发现未落实一户扣1分,打卡不成功又向区有关部门反映了的不扣分);是否有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是否开展劝学帮扶行动,(发现一户有辍学扣1分,未开展帮扶劝学扣1分)本项各类单项扣分可累计,最高扣5分。

5

7.雨露计划(2分)

2018年上半年是否有漏报增补就读中、高职贫困户子女(发现一户扣1分);2018年下半年贫困户子女就学情况发生变化是否申报(未报的扣1分)。

2

8.社会扶贫网工作开展情况(2分)

是否对本村特殊贫困户(患大病重病急需医疗众筹的、读大学缺学费的、危房改造缺乏启动资金的3类贫困户)进行需求摸底,建立台账(发现1户未纳入台账的扣0.5分)。

2

9.是否建立贫困户微信群(2分)

查工作队长手机,是否建立贫困户微信工作群(未建群的扣2分)。

2

10.问题整改(4分)

是否召开问题整改分析会,查会议记录、相关资料(1分);是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1分);是否建立整改台账(1分);是否整改到位(1分)。

4

11.产业扶贫(5分)

在家有劳动力的贫困户是否落实了具体产业帮扶措施(1户未落实扣0.5分)。

5

3

政策落实(30分)

1.政策宣传到位情况(5分)

政策告知书是否发放到贫困户手中或张贴(共3分,每1户未落实扣0.3分),贫困户是否发放资料袋(资料袋内政策口袋书、扶贫手册、收入明白卡、健康扶贫宣传资料等资料齐全,共2分,每1户未落实扣0.2分)。

4

贫困户“两卡两折”办理是否到位。(在家的贫困户有一户未落实扣0.1分)。

1

2.干部群众知晓率(5分)

入户询问贫困户对应享受帮扶措施的扶贫政策了解情况(全家外出的电话抽查,按比例计分)。

3

乡镇街道是否组织村干部参加脱贫攻坚轮训测试(询问村干部,查阅相关资料)。

2

3.住房保障(4分)

贫困户住房较差的是否报住建局进行危房认定(共4分,漏报1户扣0.5分)

4

4.教育保障(4分)

是否100%的贫困户子女落实了教育助学(按比例扣分)。

4

5.雨露计划(4分)

是否100%的就读中高职的贫困户子女落实了雨露计划(按比例扣分)。

4

6.医疗保障(4分)

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未达到100%,扣1分,是否有贫困户住院应报账未报账(1户未落实扣1分)。

4

7.贫困户增收(4分)

全村既没有产业扶贫也没有劳务输出的贫困户占贫困户总数是否超过30%(每超过1%扣0.1分)。

4

共计

10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湖南省政府网
  • 湘易办(安卓)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