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和《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45号)相关规定,我区拟收储以下4宗项目用地,现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地块名称 |
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公顷) |
收购基础价格 |
1 |
2025年永州市零陵区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1号 |
沙洲路与荔枝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 |
永州市零陵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
零陵区沙洲路与荔枝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
2.245434 |
5332.91 |
2 |
2025年永州市零陵区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2号 |
阳明大道与荔枝东路西南角地块 |
永州市鹏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零陵区阳明大道与荔枝东路西南角 |
1.333983 |
4551.55 |
3 |
2025年永州市零陵区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3号 |
阳明大道与潇水东路交汇处东北角地块 |
永州市鹏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零陵区阳明大道与潇水东路交汇处东北角 |
0.885691 |
2161.09 |
4 |
2025年永州市零陵区第二批土储债项目004号 |
潇水西路与萍阳北路交汇处西北角地块 |
永州市鹏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零陵区潇水西路与萍阳北路交汇处西北角 |
0.9153 |
3265.82 |
合计 |
5.380408 |
15311.37 |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拟核准的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公示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
公示机关: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191号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46-6224889
电子邮件:yzllgtj@163.com
永州市零陵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