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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0-00057 分类:  
发文机关: 区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20-08-03
名称: 零陵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文号 :    
零陵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2020-08-03 15:33 来源: 零陵区林业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林业局 【字体:   打印

零陵区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2、“三公”经费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

2、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落实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检查监督木材的凭证采伐及运输,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上级部门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审核。

3、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保护及合理开发使用,负责湿地管理及保护,负责全区的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及检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有内设股室14个;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监察室、资源林政法制股、林业行政执法大队、森保股、林地股、行政审批中心、富家桥林业站、菱角塘林业站、珠山林业站、邮亭圩林业站、水口山林业站。

二、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零陵区林业局本部门核定编制数150名,全额编制150名。实有人数185名,其中在职人员150人,停薪留职2人退休人员33人。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包括保障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和开展各类专项业务活动的经费。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数总收入3529.6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拨款(补助)1824.66万元,其他收入1705万元。

(二)、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720.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404.71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2.72万元,包括离退休费等。

3)、商品和服务支出142.73万元,包括办公费、交通费、会议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809.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

1)、蒋丽春、贺薛霖工资10.5万元。

2)、区级公益林补偿资金51万元。

3)、中央、省、市、区级公益林保险23万元。

4)、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20万元。

5)、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705万元。

三、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及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30.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3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2.43万元),公务接待费28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比较减少5.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2万元,公车运行费减少3.57万元。

四、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陵区林业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共142.7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922.2万元,其中:货物340万元服务487.2万元、工程类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零陵区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经费均实现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29.66万元。

4、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零陵区林业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582.2万元

5、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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