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有关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实施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事业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推进领域内体制机制改革和事业融合发展。
3、拟制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区性重大活动和设施建设,促进市场推广和对外合作,组织形象推广;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参与组织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5、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的公共服务,指导公共文旅产品的生产;指导社会文化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6、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科技创新发展和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及其传承人的申报、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文化遗产展示活动。
8、统筹规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组织实施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产业发展。
9、指导推动规范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发展,对其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10、拟制全区文物发展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区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履行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督察职责,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区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申报、审核、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保护管理、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宣传、人才培训等工作;依法对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博物馆、纪念馆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协调和指导利用文物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11、拟制全区国际旅游市场开发规划,组织全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拟制全区开拓文化、旅游、体育、文物市场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依法对旅行社、旅游饭店、乡村旅游区等实施许可监督管理,负责监测全区文化、旅游、体育经济运行和本行业的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12、培养全区文化、旅游、体育、文物人才,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13、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负责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协调、组织、配合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做好学校、机关、企业、部队、少数民族和残疾人的体育工作,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4、统筹协调全区体育事业和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参加和承办国家级和省、市级和区级体育竞赛;研究全区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重点布局;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建设。
1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为7个:办公室(人事室、财务室)、艺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室、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室(宣传室、扶贫工作办公室)、群众体育室(竞赛训练室)、资源开发与全域旅游推进室(红色旅游指导室)、市场管理室(行政审批股)、文物管理室。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7人,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37人,退休28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永州市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本级; 2、永州市零陵区文化体育事业中心; 3、永州市零陵区文物保护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0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4.8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1,055.1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9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09.9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9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791.9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98.8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9.93万元,占100.7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27.5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171.2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27.2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等方面;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文化和旅游事业等方面;文物保护支出475万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及修缮等方面;其他文物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文物巡查及征集等方面;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宣传及文旅融合发展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6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1.1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1万元,预算与上一年度持平。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精简节约,不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6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6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6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0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7.58万元,项目支出1,182.34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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