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州市零陵区椿记网咖汇金店变更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法人的公示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按照文化市场行政审批程序对永州市零陵区椿记网咖汇金店申请变更法人审核无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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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永州市零陵区椿记网咖汇金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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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代表人 |
陈瑛 |
现法定代表人 |
陈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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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互联网上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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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场所地址 |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零陵大道与萍洲路交汇处汇金中央广场1-2栋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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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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