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公布零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总体方案》《湖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及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工作,经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实地调查、数据采集、专家审核及依法认定的基础上,拟将“横屋桥”等86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认定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将名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17日至4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次文物认定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我局提出异议书。异议书需写明事由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异议内容进行核实、查证。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46-6338099
电子邮箱:yz.llwhj@163.com。
附件:拟认定公布零陵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名录
永州市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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