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07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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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湖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科教〔2018〕233号文件要求,根据我区工作实际,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基础上,现面向本区域内公开遴选2—3家培训机构实施今年的培训任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报名。现将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入选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网址:http://www.ngx.net.cn)培训基地库中的培训机构、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办学理念新颖,课程设置合理、师资综合素质高);
三、具有培训资质,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齐全,能根据文件要求提供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教学管理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每个班必须配备1名班主任(1个班不超过50人)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全程协调跟踪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六、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提供申报材料,参加遴选。申报材料内容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培训资质、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等))、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文件、以前开展农民培训证明材料等。于2018年11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交零陵区农业委员会科教股(地址:零陵区南津南路249号)。
联系人:罗巨英 联系电话:0746-6322439
附件:1. 零陵区2018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遴选培训机构评分标准
零陵区农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