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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0-00124 分类:  
发文机关: 区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20-08-21
名称: 永州市零陵区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文号 :    
永州市零陵区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2020-08-21 10:50 来源: 零陵区人社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字体:   打印

一、申请时间

申请持续到20201231日。

二、申请条件

20203月至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我区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在失业状态的;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下列人员不符合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1、未失业人员;

2、退休人员;

3、未参加失业保险人员;

4、正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

5、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6、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补贴标准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操作细则》的通知》(永人社函〔20205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政策尽快落地和失业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我区根据失业人员参保缴费年限与失业时间节点确定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20203月至12月间失业且累计参保缴费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金50%确定为621元;20202月底以前失业的或累计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失业保险金20%确定为248.4元。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期间不同时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五、申请步骤

(一)网上申请2012年以来我区参保失业人员,建议通过永州智慧就业或智慧人社网上申请)

1、永州智慧就业

【步骤一】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永州智慧就业微信公众号。

【步骤二】实名注册公众号,点击进入惠民服务,点击进入就业服务大厅,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三】点击进入失业金申领,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四】点击进入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五】点击进入失业补助金申领,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六】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点击确定申请,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七】登记成功

【步骤八】查看申请记录

2、智慧人社

【步骤一】打开手机微信扫一扫,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

【步骤二】实名注册公众号,点击智慧人社,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三】点击社保服务,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四】点击待遇查询里的失业待遇查询,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五】点击下一步,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六】点击立即申请 操作如下图所示。

【步骤七】填写个人真实有效信息,银行卡帐号选择中国银行,点击立即申请 操作如下图所示。

(二)现场申请2012年以前我区参保失业人员建议前往现场申请)

2012年以前我区参保的失业人员、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地为零陵区的,建议前往零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2号窗口申请:领取并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②复印身份证、银行卡(中国银行)→③取号待办→④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

六、温馨提示

1、网上申请时,零陵区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开户行填写(中国银行……);

2、注册永州智慧就业、智慧人社公众号时,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填且保证真实有效;

3、《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代办无效;

4、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符合申领条件的,不予核发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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