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8-0018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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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上调至103元/月
根据湘人社发﹝2018﹞52号文件精神,2018年9月起,零陵区将再次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之前的每人每月85元上调到每人每月103元,自2018年1月起执行。
凡在我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且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老年城乡居民,都可以享受本次提标政策。按照新标准领取养老金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新发养老金将直接打入个人社保卡或者原领取待遇银行卡账号内,同时补发1-8月份的基础养老金的差额部分,补发的待遇部分也将一并发放到位。
(通讯员:邓运华 杨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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