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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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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古城部分食品经营户
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约谈
古城部分食品经营户
3月19日上午,零陵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贺柄岚就零陵古城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小作坊)存在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及说明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现象进行集中约谈。
约谈会上,贺柄岚副局长现场组织15家食品经营单位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了学习,对当前古城部分食品经营单位(小作坊)存在的经营问题进行剖析,用坦诚通俗的语句,研读相关法律,特别是小作坊食品的认定标准、设施与设备要求、人员要求、包装、表示标签、添加剂使用、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等方面进行了分门别类、细致入微的讲解。
期间,他要求各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对当前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和提高,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积极开展经营自查,切实严把食品进货关、销售关,确保流通食品消费安全。
(位刘杰、唐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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