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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 区梳子铺乡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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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登革热预防工作的通告
零政通〔2018〕17号
为全面预防登革热,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永州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登革热预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正确认识登革热。登革热是一种由伊蚊传播登革热病毒而引起的乙类传染病,主要症状为发热,头痛,肌肉、骨骼关节疼,部分患者出现皮疹、出血、血小板减少等,该病人与人之间不会传染,可防可治可控。
二、高度重视登革热。登革热传播快、发病急、危害大,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登革热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放在首位,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打一场全党动员、全民参与的登革热预防工作人民战争。
三、科学预防登革热。蚊虫是登革热传播的重要媒介,灭蚊是科学预防登革热的重中之重,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好倒积水、清淤泥、除杂草、防叮咬、勤消杀等工作,确保做到“六清”(清理积水容器、清理户内外杂物、清理下水道沟渠、清理盆盆罐罐、清理地下车库、清理屋顶露台)。具体做到:(一)彻底打扫住房内外,排干房子四周的沟渠死水,疏通下水管道,平洼填坑。(二)注意室内的水生植物,每隔5-7天换水洗瓶,花盆底部不要留有积水。(三)及时清理房前屋后的废旧轮胎、啤酒瓶、竹筒、闲置器皿等易积水的容器,消灭伊蚊幼虫繁殖。(四)定期检查清理建筑工地、地下室积水杂物,消除蚊虫孳生地。(五)尽量少去树荫、草丛、树洞、石穴、水池等潮湿阴暗处。(六)户外活动或劳动时,应尽量穿长衣长裤,并在裸露在外的皮肤上涂抹驱蚊液,避免蚊虫叮咬。(七)家庭可适时使用香、电子驱蚊器、电蚊拍等装备,也可使用杀虫喷雾剂对房间实施灭蚊处理。
四、严明登革热预防工作责任。登革热预防工作实行区级领导包联系点、单位包职工、乡镇(街道)包村(社区)、村(社区)包组(网格)、组(网格)包户的包干负责制,确保登革热预防到位。乡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动抓好辖区内登革热预防的宣传、教育、筛查和灭蚊等工作。区卫计委、区疾控中心要做好疫情监测、药品采购和病人救治。区爱卫办要安排专业队伍灭蚊。区教育局要组织学校开展小手拉大手行动,加强对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健康教育。区市场服务中心、区环卫局、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成立专业队伍,落实城区及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在建工地、车站码头、酒店宾馆等环境卫生保洁和防蚊灭蚊措施。其他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五、全民参与登革热预防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蚊虫孳生地清除和防蚊灭蚊工作。广大人民群众要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主动参与灭蚊行动,清洁居住环境、搞好个人卫生,做好预防工作。
六、依法依规做好登革热预防处置工作。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登革热预防工作要求,对预防工作责任不落实的单位依法严肃问责。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参与、配合单位、村(社区)、医疗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行动,区直相关职能部门对不参与、不配合防蚊灭蚊工作的个人依法进行处理。
七、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