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 > 通知公告
索引号: /2019-00042 分类:  
发文机关: 区邮亭圩镇 发文日期: 2019-01-14
名称: 邮亭圩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零陵区2019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
文号 :    
邮亭圩人民政府关于转发《零陵区2019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
2019-01-14 19:21 来源: 零陵新闻网 发布机构: 零陵区邮亭圩镇 【字体:   打印

零陵区2019年荒山造林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色湖南建设纲要》精神,加强我区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乡绿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确保我区2019年荒山造林任务圆满完成,根据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林业工作要求,以巩固提高“创森”成果和建设绿色零陵为目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不断提升造林绿化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19年,完成荒山造林总面积20000亩,实施地点分布在全区15个乡镇(街道)及三个国有林场。

三、工作重点与实施办法

1、实施主体:企业、大户、农户均可为面上造林的实施主体。

2、实施程序:各实施主体必须在2019年2月18日前主动向区林业局造林股申报2019年宜林地造林计划,递交造林申请报告,并与林业局签订造林合同(过期不予受理申报,不签订造林合同),严格按造林合同要求实施。

3、补贴办法及标准:①若零陵区争取到2019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则凡与区林业局签订造林合同并经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按中央财政造林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若当年全区造林面积超出项目指标面积,则按指标面积与造林面积的比例平摊发放补贴)。②若零陵区没有争取到2019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则凡与区林业局签订造林合同并经验收合格的造林小班,按50元/亩的标准由区财政从森林植被恢复费中给予造林种苗补贴,经济林种苗不予补贴。③没有与区林业局签订造林合同的造林小班一律不纳入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范围,也不给予造林种苗补贴。

4、职责分工:乡镇(街道)负责宣传、通知,村委会负责确认核实林地权属,区林业局负责造林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

四、技术要求

(一)树种结构:要求针阔、多树种混交造林,阔叶树种比例要达到30%以上,鼓励营造珍稀树种。未经区林业局批准,不得栽植外来树种。

(二)整地要求

1、常规造林整地不提倡全面炼山,要保护好生境地和原有珍稀植被,禁止全垦、火垦整地,不得引起水土流失。

2、2019年2月底以前,全面完成整地,常规小苗造林整地标准为:40cm×40cm×30cm。

3、油茶及其它经济林整地实行带状整地或大穴整地,大穴整地规格为80cm×80cm×60cm。

(三)造林密度

荒山造林按不同树种确定种植密度。

(四)栽植和造林时间要求

种植前表土回填,苗木深栽、扶正、种植点垒土成浅蝶状,栽后浇定根水,局部土质条件差的地段必须客土还穴后方可造林。造林时间在大寒至立春,阴天、雨后初晴或毛毛雨天栽植,除桉树外,二月底全部完成种植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造林绿化工作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街道)具体实施、林业部门搞好服务的上下联动工作体系。加强目标管理,切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造林工作落到实处。

)提高造林质量,确保造林成效。在造林上要严把规划、整地、苗木、栽植、管护五关。规划要做到集中连片,适地适树,形成规模。栽植密度根据不同树种和培育目的合理确定。苗木要选用良种壮苗,优先选用本地培育的苗木,严禁用劣质弱苗造林。栽植时要做到整齐划一,左右成行,并浇足定根水,确保栽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片。

)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林业生态建设。区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创新工作方法,制定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建立林业生态建设长效机制,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一是完善土地流转机制,落实造林主体。二是项目工程用地要确权明责,责任到户。荒山荒地按照规模治理的要求,实施承包造林,对纳入国家造林项目的,要签订造林合同,并落实管护责任;凡是涉及到重点工程、重要路段、重点项目的工程用地都要明确到乡镇、村、组及农户。

(四)强化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制度。林业局造林股要把督促检查贯穿于造林绿化的各个环节,建立督查台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的督查方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同时,根据市里的有关考核要求,制定造林绿化工作考核办法,对各乡镇(街道)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列入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零陵区林业局

2018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零陵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746-6332117
网站标识码:4311020009    备案号:湘ICP备11003146号-1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    E-mail:linglingzwzx@163.com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 湖南省政府网
  • 湘易办(安卓)
  • 适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