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10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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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珠山镇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开展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国家、省、市安排,现就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按照知情、同意、自愿原则,积极引导 3-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应接尽接。自2021年10月24日起, 在全区范围内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2021年12月底前完成目标人群全程接种。
二、疫苗使用原则。目前3-11岁人群获批使用的疫苗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生物,包括成都生物、兰州生物、长春生物等分装)、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生物)和北京科兴中维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科兴中维)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细胞)。
三、工作要求
1.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接种现场亲自调度安排,要结合未成年人接种工作特点,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严禁弄虚作假和“简单化” “一刀切”做法。
2.确保安全。严格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要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如受种者在近期需要接种其他疫苗,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特点,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要严格按照“四有”(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确保受种者安全。要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3.加强正面宣传。要围绕新冠病毒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加强正面宣传,提升儿童监护人对新冠病毒疫苗的认识和接受程度。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流言,迅速辟谣、澄清谬误。
202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