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建议对我村石岩头镇龙下田村统一规划建设成示范农房
收文单位: 零陵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1-03-22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1.据湖 南 省 人 民 政 府 第299号令《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已经2019年11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 许达哲2019年12月17日。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新政策明确指出了条件好的地区争取在2019年底前建成一批示范农房,到2022年,多数地区将建成示范农房。建议:我村永州市零陵区石岩头塘家村龙下田组在湘南猛都重镇,2010年前主要以猛矿为主要经济来源,近10多来政府明文禁止私自开采,所有村民没有了经济来源,所有年轻人以外出打工为生,只有部分老人和小孩留守村子。根据国家及湖南省对农村住房统一规划建成示范民房之政策,我村所有村民对国这之好政策有较强认识,强烈要求对我村进行规划建设成示范农房,因我村龙下田平地面积很宽,村房屋比较分散,占据大部分良地良田。以节省良田耕地,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规范农村住房建设活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感谢党的好政策。
受理单位: 零陵区石岩头镇
办理时间: 2021-04-15
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请您耐心等待回复。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单位: 零陵区石岩头镇
办理时间: 2021-04-15
内容:

关于建议对我村石岩头镇龙下田村统一规划建设成示范农房网络问政事项的回复

 

 

李鑫国同志:

关于你于2021年3月21日向网络问政“建议对我村石岩头镇龙下田村统一规划建设成示范农房”的建议,我镇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石岩头镇龙下田自然村属于塘家行政村,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湘农联【2019】23号文件精神落实村庄分类与布局的工作要求,你村村庄类型为其他类。

 2、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文件湘自办发[2021]11号要求:2021年底完成提升完善类、合并编制类、单独编制类、镇村一体类的编制工作。2023年完成详规统筹类。

3、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过程中,我镇严格按照《永州

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文件精神有效遏制了当前农村普遍存在的村镇设施布局无序、农民建房散乱的问题,以便形成“宜聚尽聚、聚散相宜”的村镇空间格局,引导农村居民进镇建房置业、居住生活。

4、成立农村建房规划委员会,依法审批成立农村建房规划委员会完善建房审批程序,把规划管理贯穿于农村建房活动的始终,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问题: 在审批过程中。我镇一直坚持先申请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5、科学规划、合理选址规划要充分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的分布、范围、规模和设施配套,明确建房位置。严格履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批准建房。

  6、坚持在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选址建房,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和地下采空区。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河道管理范围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建房。

7、坚持一户一宅。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8、控制建房规模。引导村民按照经济适用原则和实际需求

理性建房,严格执行《永州市乡村房屋建设管理条例》,控制建房面积,避免资源浪费或因建房致贫返贫,坚持"一房多用",避免超标和重复建设。

9、预防为主,处罚为辅,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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