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关于零陵区万象广场违规施工噪音污染环境灰尘空气污染问题 |
收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11-28 |
来信类型: |
城乡建设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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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
第五章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第三十九条 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噪声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第四十一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应当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公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并适时更新。
第四十二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设置噪声自动监测系统,与监督管理部门联网,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根据该噪音防治法我想请问工地上有没有防治噪音的做法,从入住周边开始,这块地咚咚咚几年了,天天倡导绿色发展,该工地什么时候有过洒水降尘?别的工地就是标准化施工,都会罩一层膜,为什么到这块地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做,环境污染严重,天天灰尘漫天飞扬,请问相关部门领导又去哪里为民办实事去了呢?这是收了多少才能如此肆无忌惮,相关问题周边应该有很多和我一样困扰的反应,有效果有落实吗?周边是密集的居民区和商业区,难道施工不应该更高标准要求吗?是金钱开道还是权势滔天我们小老百姓不得而知,只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讲一下良心,为民办点实事 |
回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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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11-28 |
内容: |
经与举报人联系,该工地是白天施工,施工时间是在6点至22点之间,是在正常的施工时间段,关于扬尘问题请联系住建局。 |
回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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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12-01 |
内容: |
关于扬尘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督促施工单位限期3天内进行整改,覆盖到位并开启喷淋系统。根据区里商定的方案,关于施工噪音的问题,不在我局职能范围内,请你向城管执法局反应 |
受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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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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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零陵区指挥中心03: 通过【市区县长信箱】线索转为事件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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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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