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关于人行道路石球墩设置的咨询 |
收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08-03 |
来信类型: |
其他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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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你们好!感谢你们愿意扎根基层百忙之中读这封咨询信!零陵区耀江豪庭12、13栋靠湘口馆东路的人行道、店面前空地处于今年7月2日在人行道尽头处设立了水泥石墩,以阻止车辆进入人行道,此举有益于保障人行道上行人安全,感谢相关本部门考虑到行人安全!与此同时,市民对此举措也存在疑问,遂咨询领导及工作人员相关细节:①该人行道属于物业管辖还是政府单位管辖?由于车辆来往频繁,路面经常出现破损,若归物业管辖,是否存在物业为避免人行道频繁养护而私自设立水泥球形石墩? ②相关施工人员身着永州市政的工作马甲,对人行道进行改造并未提前通知周边商户和住户,施工作业存在不规范之处 相关工作人员是否属政府部门?(仅担心他人冒用官方身份,并无其他之意)③该人行道是高空云梯车作业的最佳场地,外围有电线围绕,设置水泥球形石墩是否间接阻碍消防云梯车进入,从而造成消防隐患?
④该人行道上的建材商户众多,车辆进出需求频繁,并且有一家幼儿所,一直以来都规范泊车,礼让行人,人行道上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并留有消防通道,如今用水泥球形石墩阻拦车辆人行道,给周边商户和幼儿带来不便,此举可能弊大于利,恳请领导们能撤除水泥石墩
在此祝各位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作顺利! |
回复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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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2-08-09 |
内容: |
1、经现场调查确认,网格单反映的位置,及周边鸟沙洲路路段、人行道属于市政公用道路管理范围。
2、往期该路段存在较多车辆违规上人行道停车情况,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且违规停车影响行人通行,造成人行道、检查井等设施大面积反复损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鸟沙洲路及周边道路已有足够的路上停车位。在鸟沙洲路现有人行道上安装阻车桩符合管理规范。
3、鸟沙洲路已有合适的暗埋强弱电地下公用管道,后期将分别联系各管线单位对违规架线进行拆除处理。 |
受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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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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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
受理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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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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