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怎么界定
收文单位: 零陵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1-09-10
来信类型: 组织人事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交了一个月社保如果辞职还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吗
回文单位: 零陵区人社局 办理时间: 2021-09-14
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来信我们已收悉,根据《湖南省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湘劳社工字【2009】110号)和《关于<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办法>的补充通知》(湘人社工字【2010】142号)文件精神;见习单位接收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湖南籍高校毕业生,且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助,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前提是未在企业参保。在企业参保后再失业不属于离校未就业大学生。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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