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 小区违法建筑 | ||||
收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1-12-23 | ||
来信类型: | 城乡建设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信访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要投诉永州市零陵区潇湘雅居一单元301花园平台上搭建违法玻璃雨棚,面积约40到50平方米,高度2米5以上,此违法建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不符合创建文明城市 | ||||
回文单位: | 零陵区城管执法局 | 办理时间: | 2021-12-28 | ||
内容: |
区信访局: 贵局转发题为“ 小区违法建筑 ”交办件收悉后。现回复如下: 我局接帖后,已联系七里店二执法大队,并与当事人取得了联系,做好了解释工作,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就该事宜做进一步处置,若有其他事项,请来局内信访室或拨打12319进行反映。
零陵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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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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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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