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主题: |
2020年退役转业士兵养老保险接续 |
收文单位: |
零陵区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22-12-29 |
来信类型: |
劳动和社会保障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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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
领导,您好!我是2020年转业退役的士兵,现在马上2023年了,我们待安置期间的保险接续一直没有落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的文件精神,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特向领导反映,望领导给以解决为谢! |
回文单位: |
零陵区-零陵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办理时间: |
2023-01-17 |
内容: |
我局于1月16日收到吴先生在智慧永州综合应用平台上反映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及时与吴先生进行沟通。现回复如下:
吴先生是2020年零陵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其反映的退役士兵养老保险接续,实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接续”,因吴先生安置后到单位参保了职工社保,无法补缴待安置期间养老保险,经我局已经跟区社保中心衔接,下一步将联系其安置单位进行补缴,由区财政资金全额负担,资金由我局向区财政打报告拨付。 |
相关附件: |
无 |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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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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