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零陵区城管局下辖的智慧交通公司乱收费
收文单位: 零陵区信访局 来信时间: 2024-04-24
来信类型: 其他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是零陵区一名普通老百姓,我的电话是13100228298,车牌是湘MHL791,4月23日12:35左右,在宗元路停车,被贴单第一次告知,我有3次罚款收费,分别是60元,6元,6元。后来了解到是区城管局下辖的智慧交通公司要求收取三次罚款。此行为是违法乱收费的现象。所以,我要投诉,如何不及时解决,更要到法院起诉。原因是:一是在我们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的道路旁边停车罚款收费,这个收费太随意性了。二是这个收费是根据什么标准而来的,国家法律里是否有相关的规定,一个零陵政府的部门文件规定,难道大于国家法律么?
回文单位: 零陵区潇湘源城发集团 办理时间: 2024-04-25
内容: 您的车湘MHL791,4月19日14:06:34至4月21日18:50:00在宗元路14047号泊位的停车时长2天4时44分,产生费用为60元这笔订单,因为系统问题,导致无法拍到入车时的图片,所以该笔订单,平台这边已给您这边处理; 4月22日在宗元路14027号泊位从11:09:35停至12:35:43,停车时长为1小时27分钟,根据一类区域的收费标准,产生的超时占用公共资源费为6元(图1附后);4月23日在宗元路14027号泊位从11:16:28停至12:38:06,停车时长为1小时22分钟,同样,根据一类区域的收费标准,产生的超时占用公共资源费为6元(图2附后);因此两个泊位合计产生超时占用公共资源费为12元,与您所说的罚款并不相同。 如工作有不周到之处,敬请谅解,特此回复。
相关附件: 关于市民反映宗元路收费依据的问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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