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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政务服务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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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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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名称 |
领取失业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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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机构 |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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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 依据 |
湖南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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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 类型 |
承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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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材料 |
1、 办理失业登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乡镇)。 2、 填写领取失业保险登记表,并领取失业保险金告知书。 3、 身份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4、单位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备案表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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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程序 |
本人申请——区就业局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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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期限 |
法定时限:7工作日 承诺时限:7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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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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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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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权限 |
全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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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633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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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电话 |
6332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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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46-6223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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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暂时不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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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稳岗返还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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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机构 |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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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湘人社规【2021】13号文件、永人社函【2021】44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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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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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截至2020年12月31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以上,且以前年度不欠缴失业保险费; 2、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次性补缴所有欠费后,可按条件享受稳岗返还;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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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 全面实行“免申即享”,通过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 2. 初审 3.复核 4.公示 5.请款 6.拨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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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 30天 承诺时限: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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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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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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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权限 |
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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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633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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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746-6223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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