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104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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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对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4日对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7日)。
联系电话:0746-6222411
电子邮箱:llhbhp1125@163.com
通讯地址: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服务大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邮亭圩镇南部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
文 号:零环评[2023]12号
发文时间: 2023年3月24日
附 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批稿)、
环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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