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蒋泽源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零政人〔2025〕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决定:
蒋泽源同志任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黄芳同志任区民政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飞同志任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杨建华同志任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超群同志的区锰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阳朝晖同志任区自来水公司经理,免去其第一市政工程公司经理职务;
李明同志任第一市政工程公司经理,免去其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君同志的区自来水公司经理职务。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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