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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2025-04-18 12:51 来源: 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字体:   打印


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重点对象: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加工小作坊、经营肉类产品的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农村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摊贩,农村食品集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农村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者。

(二)重点品类:畜禽肉类及肉制品;方便食品、保健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肉及肉制品、红薯粉条、水产品及其制品、地方特色食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三)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无资质生产经营、场所条件不具备、环境卫生脏乱差、生产经营过程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生产、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

3.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生产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4.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

5.生产经营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原则

1.举报人要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对举报人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2315或6666315

举报地址: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永州市零陵区潇水中路24号)

举报邮箱:3734341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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