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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1-03738 发文日期: 2021-11-08 发布机构: 零陵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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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
2021-11-09 17:17 来源: 区政府办 发布机构: 零陵区 【字体:   打印

2021年第1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

2021年8月17日,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龙亮在区政府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12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号)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湘发〔2021〕1号)精神。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精准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坚持高水平开放,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定不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区平台公司、区融资中心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全力抓好政府债务化解工作,坚决防范重点领域风险。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极推进乡村“五个振兴”,努力构建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零陵乡村振兴新格局。(一)坚守工作底线。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持续精准施策,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保障猪、菜、油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要统筹乡村建设行动,完善村庄规划,不断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二)推进农村改革。要深入推进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巩固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村“三变”试点,促进社会资本向农村流动。(三)培育新型主体。着力培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要建立完善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农民稳收增收长效机制。(四)统筹督查考核。由欧阳小婷同志牵头,区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建立定期督查考核制度,及时调度、督导、汇总全区乡村振兴工作情况。(五)积极争先创优。要抢抓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对亮点工作先行先试、敢闯敢试,力争2021年全区乡村振兴1-2项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激励表彰。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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