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要闻 > 工作信息
是毒不是烟!五被告人贩卖“上头电子烟”获刑
  • 2025-08-18 17:01
  • 来源:零陵禁毒
  • 发布机构:零陵区禁毒办
  • 【字体:    

你知道吗?看似潮流炫酷的“上头电子烟”,实则是披着时尚外衣的致命毒瘤。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涉毒案件,5名被告人因贩卖添加新列管精神药品美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均被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刑罚,刑期从一年六个月至三年八个月不等。案件揭开了“时尚潮品”的伪装,让新型毒品的真面目无所遁形。

2024年10月,被告人刘某等5人利用社交平台搭建起非法交易链条,多次从不法卖家处采购添加美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烟弹。为谋取私利,刘某等人不仅深陷毒瘾无法自拔,还通过黄某等人层层转手倒卖,将“上头电子烟”推向市场,其交易对象中甚至包括多名未成年人。被公安机关查获后,经鉴定,被告人刘某等人贩卖的“上头电子烟”中含有美托咪酯成分,属列管药品,最终因构成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多名参与吸食人员也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

新型毒品常借“潮流伪装”设下陷阱,具有极大的迷惑性和隐蔽性,令人防不胜防。本案中,“上头电子烟”中暗藏毒品,被告人借助社交平台秘密交易,俨然成为新型毒品犯罪的典型写照。长期吸食含有此类物质的电子烟,不仅会诱发偏执、焦虑、被害妄想症等精神问题,还会对心肺功能和神经系统等造成不可逆转的器质性损伤。

2024年6月16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明确将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等46种物质列入管制范围,于2024年7月1日施行。自此,任何涉及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美托咪酯、异丙帕酯的行为均触犯刑法。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务必保持清醒认识与高度警惕,切勿盲目跟风尝鲜。要深刻认识到,这类“解压神器”“网红体验”背后,极有可能暗藏新型毒品的致命陷阱,要切实提高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共同守护健康无毒的美好生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