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 茶亭派出所民警 主动出击 成功破获一起 吸食、贩卖新型毒品案件 查获涉毒嫌疑人3名 近日,民警根据线索,在辖区某酒店查获吸食新型毒品“PCPr”的嫌疑人张某。经现场预审,张某供述,其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将毒品贩卖给两个朋友。 警方迅速部署警力展开抓捕行动。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张某的“下线”——嫌疑人陈某和王某迫于心理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对他们从张某处购买含有“PCPr”的“上头电子烟”并吸食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了解,嫌疑人张某为寻求刺激,吸食了含有“PCPr”的“上头电子烟”,并从上线人员处购买了含有“PCPr”的烟弹吸食。 目前,张某因贩卖毒品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陈某、王某因吸食毒品已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什么是PCPr? PCPr即2-oxo-PCPr,学名为2-苯基-2-丙氨基环己酮。PCPr因其与替来他明相似的用法和作用,常被称为“新替来他明”,该物质会被毒贩添加在电子烟油中。 2025年6月19日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明确将2-oxo-PCPr等12种物质列入管制范围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滥用危害 少量摄入PCPr会产生致幻作用,导致体温下降、心动过速、永久性神经损伤等症状,过量吸食会导致人体全身麻醉、意识模糊,甚至死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非法贩卖、吸食 均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大家务必保持 清醒认识与高度警惕 切勿盲目跟风尝鲜 远离“上头”诱惑 守护健康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