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2-01693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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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财政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零陵区财政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提升政府采购透明
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有关通知精神,全区各级预算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依法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30万元)、服务(30万元)、工程(60万元)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公开主体及渠道。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区级预算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审核、汇总后,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公开本部门、本系统所有预算单位的采购意向,区级预算主管部门设有门户网站的,也可在其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采购意向。
二、明确采购意向公开内容。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内容主要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意向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
三、明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实行由预算单位按季度定期公开制。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除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项目外,未公开采购意向的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四、明确责任主体意识。各预算单位应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时履行采购意向公开责任。各预算主管部门应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零陵区财政局采购股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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