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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2-00404 发文日期: 2022-06-10 发布机构: 零陵区乡村振兴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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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区推行“乡村振兴共享贷”,助力乡村振兴
2022-06-11 08:21 来源: 零陵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乡村振兴局 【字体:   打印

零陵区推行“乡村振兴共享贷”,助力乡村振兴

根据省、市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深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共享贷”在我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助力作用,区人民政府与建设银行永州分行、永州市潇湘融资担保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行“乡村振兴共享贷”,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区乡村振兴局牵头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具体开展。

“乡村振兴共享贷”是支持参与乡村振兴一项支农惠农信贷业务,每村授信额度最高为500万元单笔贷款最长期限三年,贷款年利息在4%至5%之间。贷款用于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的资金。

我区是“乡村振兴共享贷”永州首批试点地区之一,区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坚持示范带动、整区推进原则推进“乡村振兴共享贷”工作。截至6月10日,已完成对全区291村“乡村振兴共享贷”授信,授信金额10.6亿元,黄田铺镇双牌铺村、接履桥街道画眉铺村已选准选好项目并与合作企业达成协议,正在组织资料申报审批贷款,七里店街道灵峰村已选准选好项目,其他乡镇街道正在积极落实。

在推行“乡村振兴共享贷”工作中,同时也发现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大部分村都存在等看望的思想,认为贷款使用到项目上存在很大风险,可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宁愿不贷不用,也不愿被追责问责。二是项目选定有难度。“乡村振兴共享贷”用于满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要,主要是农业产业发展,包括规模化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目前全区大部分村没有选好选准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项目。三是资金管理有顾虑。按目前授信情况来看,全区大部分村授信不低于300万元,若贷款足额发放,每个集体经济组织账户金额较大。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与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大部分为同一人,在村级账务管理及集体经济组织账户管理上可能有混淆。

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区乡村振兴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举办一期“乡村振兴共享贷”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乡镇街道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思想认识。利用设置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借力微信群等手段进一步提升宣传水平,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借鉴先进经验。加强与周边县区交流沟通,借鉴其推行“乡村振兴共享贷”的先进经验,打造独具特色的零陵模式。三是探索可行项目。合理利用抓党建促乡村振兴“连村联创”示范片项目计划,找准路子,在“一带一路”区域打造2-3个可行项目,树立示范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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