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585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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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环保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侬记贸易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锰尾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侬记贸易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锰尾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永州市零陵区侬记贸易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锰尾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9日(7日)。
联系电话:0746-6222411
电子邮箱:llhbhp1125@163.com
通讯地址:零陵区萍洲中路100号(政务服务大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项目名称:永州市零陵区侬记贸易有限公司一般固体废物(锰尾砂)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文 号:零环评[2025]10号
发文时间: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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