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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5-01109 发文日期: 2025-09-19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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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零陵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5-09-19 10:43 来源: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印发《零陵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

现将《零陵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中共零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10


零陵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突击战”工作部署,切实打好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专项整治“总体战”为根基,以“突击战”为突破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通过靶向突破、集中攻坚,全面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惠农补贴资金高效足额发放。2025年底,全迟拨滞拨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实现惠农补贴资金“应享尽享、应发尽发”,杜绝冒领、漏发、迟发现象。骗取套取的惠农补贴资金清理追缴到位。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规范透明。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支出达到序时进度,使用符合政策要求,项目按期完成率显著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衔接资金优先支持到人到户项目,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联农带农机制健全。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三)有效衔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问题整改,反馈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不反弹,确保我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任务

(一)打好惠农补贴整治“突击战”

1.全面落实惠农补贴政策。2023年以来的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建立惠农补贴政策落实台账及迟拨滞拨惠农补贴资金清单,坚决纠治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兑付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健全惠农补贴基础数据采集、审核、发放机制,优化惠农补贴发放程序,确保惠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提升惠农补贴政策及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2.全面纠治骗补套补行为。2023年以来的惠农补贴资金开展“回头看”,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审计和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群众监督举报等,坚决纠治通过虚报种植或服务面积、虚构农机交易或虚假报废等方式骗取套取惠农补贴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突出纠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问题。重点整治虚报购机数量、倒卖补贴机具、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严查产销企业虚假销售、虚高报价、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坚决纠治审核不严、验收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突出纠治社会化服务补贴违规问题。重点整治虚报服务面积、降低服务质量、伪造服务记录等行为;严查服务标准执行不到位、服务效果不达标等问题;坚决纠治补贴资金与服务实效不挂钩、发放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

(二)打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整治“突击战”

1.全面推行资金项目智慧监管。以大数据信息化赋能资金项目监管,统筹应用好省财政厅预算一体化系统、省农业农村厅涉农资金项目监管平台、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省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关注资金违规或不按计划使用,以及优亲厚友、重复支持等问题;严查项目进度缓慢、质量不达标、验收走过场等问题;整治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区发改局负责)

2.全面推进农业工程项目招投标乱象治理。扎实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推进农业工程项目领域招投标乱象治理,重点整治违规分包转包、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等行为;严查公权力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活动;坚决整治违规指定第三方公司提供政策性项目申报、农业技术咨询、农业人才培训等服务性业务。全面实施农业工程领域“机器管招投标”,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业工程项目“应进必进”“规矩规范”,着力构建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区发改局负责)。

3.全面保障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支持力度;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开展全面清理,摸清拖欠资金底数,建立台账,制定拨付计划方案,确保以前年度迟拨滞拨的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切实加快2025年度衔接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在10月底、12月底分别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区农业农村、区财政局负责)

(三)打好有效衔接考核整改“突击战”

1.全面整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违规户贷企用。积极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排查行动,全面核实全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违规户贷企用底数、建立台账,严查“户贷企用”、贷款未用于自身产业发展和本人对贷款不知情等问题。对贷款主体逐个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积极督促企业落实还款责任,对于拒不还款的应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确保9月底前全面整改到位。对新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落实贷前审查、贷后跟踪机制,确保贷款资金按规定使用,严禁户贷企用行为。(区农业农村、区财政、区农商行负责)

2.全面规范帮扶项目资产管理。依托“一库一台账”,全面清查2013年以来的帮扶产业项目,建立准确的帮扶产业项目“四个一批”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实施动态监测管理,开展多维度评估,分类精准施策,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帮扶资产管理“回头看”,逐步建立、乡、村三级统一的资产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管理与动态更新,实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促进帮扶项目资产持续发挥作用。(区农业农村、区财政局负责)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8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围绕惠农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是否违规户贷企用、帮扶资产是否建立管理台账等问题组织全面排查整改。要充分运用技术手段筛查,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筛查补贴发放异常数据;通过招投标监管系统,分析识别围标串标嫌疑。要实行问题清单式管理,建立区、、村三级台账,并明确项目、资金、问题、责任、措施、时限等要素。级将组成联合督导组,下沉15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开展“点穴式”“穿透式”督导检查。

(二)强化整治攻坚(9-10月)

区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乡镇、重点项目实施驻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对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组织精干力量在全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查,重点关注违纪违规问题较多、金额较大,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区直行业部门,对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对查实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作风、腐败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置;对违规违纪的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三)健全长效机制(11-12月)

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社会化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建立招投标活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基层干部资金管理专题培训,提升专业水平和整体管理水平。建立评价机制。制定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智慧监管。推进“人防”向“智防”转变,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资金项目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推动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事中监控转变,提高监管穿透力和精准度。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级责任。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要深刻认识打好专项整治“突击战”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一把手”工程抓实抓细。要压紧压实属地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确保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工作高效开展。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农业农村、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调度考核。级实行“双周调度、每月评估、动态通报”机制,重要节点每天调度,乡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要按照要求,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突击战”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报送工作专班每月20日前向区工作专班报送有价值问题线索区工作专班将派出督导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单位“突击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工作推进滞后的单位,将进行约谈、督促;对多次提醒仍整改不力的,报纪委监委处理。

(四)发动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整治,加大专项整治“突击战”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依托电话、网站、邮箱等多种渠道受理举报投诉。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肃对待群众反映问题。要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构建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全过程可追溯、件件有着落。

(五)注重宣传引导。多种渠道宣传专项整治政策要求,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提高政策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总结推广专项整治“突击战”工作好做法和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整体提升,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加强正面宣传,展示整治成效,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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