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3-0077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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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人社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不同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延长工时的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工作日期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150%支付。
2、标准工时制休息日期间:不能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200%支付。
3、综合计算工时制在工作日与休息日加班,均按照周期内与标准工时制比较后多出时间按劳动者小时工资×150%支付。
4、法定节假日期间,标准工时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300%支付。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温馨提示:
①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②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③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22年4月1日起,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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