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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3-00781 发文日期: 2023-07-31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温暖社保·每周一课】职工超过退休年龄受工伤,用人单位是否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023-07-31 16:26 来源: 零陵人社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人社局 【字体:   打印


 若您尚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二条规定: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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