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0558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水利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ll.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cnll.gov.cn/llqslj/zwgk/cnllzwgkList.shtml)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法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三)法规公文
主要包括:与本单位职能和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四)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预警公告、应急动态、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常识等。
(五)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
(六)公共财政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资金信息和其它资金信息;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七)行政职权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八)其它
主要包括: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机关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nll.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cnll.gov.cn/llqslj/zwgk/cnllzwgkList.shtml)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零陵区水利局单位网站(http://www.cnll.gov.cn/llqslj/)公开,另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永州市零陵区水利局
办公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百万庄6号路110号 邮政编码:425000
夏季办公时间:8:12:00 15:00-18:00(工作日) 冬季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6-6662529 传真:0746-6312962
电子信箱:llsl3351@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