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1-00448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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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文号 : |
关于零陵区好到家奥林新城便利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处置结果的公示
2021年8月19日,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对零陵区好到家奥林新城便利店经营销售的“老姜”进行抽样检测(进货总数为3公斤),经检验,零陵区好到家奥林新城便利店经营销售的“老姜”(供货商:永州市冷水滩区永香蔬菜店,采购日期:2021年8月19日),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标准指标:≤0.1,检验结果:0.24),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1、因零陵区好到家奥林新城便利店已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零陵区好到家奥林新城便利店给予免于处罚的处置。
2、因永州市冷水滩区永香蔬菜店的违法行为,不属于本局管辖,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已将该案移送至永州市冷水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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