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949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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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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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围绕省厅“以五化推进四个先行区”的总体部署,把握和落实“八大行动”要求,强化系统观念,树牢底线思维,深化改革创新,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零陵作出更大贡献。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常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强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示范作用。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交流活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问题在基层、根子在上面”问题检视整改,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加强政治监督,围绕巡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组织“回头看”。开展民政领域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统筹,助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联动工作机制,加大典型宣传、主题宣传力度,弘扬优秀民政文化。
3.夯实机关党建基础。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压紧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整建提质,巩固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常态化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正确用人导向,结合机构改革,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四类干部”工作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统筹谋划和调整配备,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从严开展干部监督考核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推动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工作精神,深入治理文山会海、“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层层督查考核、反复填报报表等问题,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坚决为基层减负赋能。弘扬严肃严格、求真较真、细致细究、务实扎实、快捷高效的“严真细实快”作风,推动全区民政系统铆足劲头大抓落实。深化全区民政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之以恒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等“四风”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和不正之风。
6.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力支持配合驻局纪检组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民政建设。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专项行动部署,深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推进清廉用权。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民政系统查办案件分析研判,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为鉴,一体推进“三不腐”。用好零陵红色文化资源,开展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开展“清廉家风”活动,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推动民政行风作风建设。
二、办好重点民生实事
7.提升基本养老服务水平。建设5个老年助餐服务点,完成298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8.提高困难群体救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不低于700元/月和5400元/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到不低于90元/人/月,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不低于1150元/月和1600元/月。
三、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9.强化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认真落实国办发〔2023〕39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政策措施。拓展永州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平台应用,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统筹整合社会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人员信息,建立全区困难群众大数据库,对困难群众进行精准识别。
10.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文件精神,继续推进扩围增效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特困人员医疗救助保障政策。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全力推进居住地实施临时救助工作。扎实做好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供养意愿需求调查摸底,继续做好安排照料服务人、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两个100%,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责任。落实全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和救助帮扶办法,推动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落实落地。
11.扎实做好民政领域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健全主动发现、主动救助机制,协同推进防止返贫监测与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互联互通,定期做好防止返贫监测户与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信息数据推送,及时将符合条件对象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抓好民政领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重点工作,全面整改中央和省有效衔接评估反馈问题,做好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工作。
12.健全落实社会救助监管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化解社会救助领域信访矛盾,畅通社会救助服务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
13.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创新实践。聚焦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开展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和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推荐创新实践优秀案例参选全省优秀创新实践案例。探索服务类社会救助,总结提炼可推广、可复制的“物质+服务”救助服务方式经验做法。
14.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提升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持续开展社会救助效能提升行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建设,推动落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绩效评价,强化结果应用。
四、着力提升儿童福利工作水平
15.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推动落实促进残疾孤儿回归家庭相关支持服务政策。开展收养政策培训,加强收养政策宣传,落实收养评估制度,依法办理收养登记。
16.加强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强化困境儿童精准认定,做到“应保尽保”。做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和“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落实《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分类施策加强困境儿童心理疏导服务,开展个性化、专业化关爱服务。实施“萤火虫”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制定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标准体系及困境儿童服务指南,逐步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分级分类关爱服务。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以“利剑护蕾·雷霆行动”为引领,联动做好救助保护工作。制定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方案,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开展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活动。
17.夯实儿童福利基层工作基础。选优配强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岗位补贴。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切实深化转型,依法履行民政部门长期监护、临时监护职责,切实发挥好未保机构“综合平台”作用,针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常态化开展走访核查、监护评估、政策宣传、家庭探访等关爱服务。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风险预警防范和关爱保护机制工作试点。持续推进基层儿童之家建设,打造3个特色示范儿童之家。
五、做好养老服务工作
18.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按照“市县有示范、街道(乡镇)有中心、社区有嵌入、村级有互助”的要求,加强服务网络建设,着力补齐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完善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工作机制,对闲置国有场地开展实地勘查,盘活用于养老服务。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养老行业,培育发展一批本地专业机构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
19.夯实机构养老重要作用。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推动分层分级做实老年人能力评估。全面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落实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创建和星级评定,持续打造“三湘怡养”品牌,推进公办养老机构“五个统一”,实现养老服务创先争优。
20.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开展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和机构消防操作员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培育一批护理服务、医疗康复、管理服务等领域的带头人。积极参与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补贴政策。
21.强化监管效能提升。落实《全省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审验达标“回头看”,核实消防审验专项整治行动结果。持续推进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完善养老“安联网”功能,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22.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理顺行业协会、学会、商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结合成立登记、章程核准、换届等契机推动社会组织将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章程。开展区本级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行动,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加强区本级社会组织意识形态管理,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配合统战部门做好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统一战线工作中加强作用发挥。
23.优化社会组织发展布局。贯彻落实《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举办业务培训,提升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抓紧抓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职责,严格开展登记审查,优化社会组织层级、领域和类型布局,防范社会组织各类风险。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顿。
24.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启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年)专项行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标准化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强化年检结果运用。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抽查。建立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用好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健全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强化信用监管,专项治理涉企收费,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25.注重发挥社会组织实质作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服务基层工作,聚焦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发挥社会组织在动员社会力量、链接各方资源、提供专业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公众参与、推动民主协商、化解社会矛盾、传播法治文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资源优势,打造社会组织“党建+N”公益服务品牌。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26.提升登记管理机关服务效能。分类制定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引导社会组织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落实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为核心的内部治理机制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诚信自律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管理约束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推动评估结果在购买服务、税收优惠、评比表彰等领域的运用。完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服务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七、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7.加强慈善监督管理。加强慈善组织管理,规范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审核、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工作,打造阳光慈善,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做好慈善组织年检年审、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慈善。加大对大病救助类慈善项目、公开募捐慈善项目、慈善组织与境外合作、慈善领域涉宗教事项的常态化监管力度。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指引》,提升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能力,强化对慈善组织的日常检查、年报年检、抽查审计,加强结果运用。
28.打造公益慈善品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慈善法》,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作用。增强慈善组织的动员能力,积极争取外地商会、成功乡商和知名人士对慈善事业的支持,持续抓好“慈善一日捐”、“腾讯99公益”等募捐活动。持续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爱心圆梦”“牵手公益助学”“暖阳工程”“免费午餐”等慈善公益项目,着力打造零陵慈善品牌。探索建设基层公益空间,支持社区设立专项慈善基金。落实省民政厅基层社工站建设2024-2026年行动方案,持续创建星级社工站点。
29.浓厚公益慈善氛围。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第五届“湖南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慈善文化,营造“全民慈善”氛围。
八、优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30.加强殡葬服务管理。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持续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做好清明祭扫工作,持续开展“三湘新风拂面来”主题宣传活动。
31.优化婚姻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档案信息化,全面完成1949年至1978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的电子化工作,扩大电子证照的适用范围场景。积极探索举办各式各样的集体婚礼、慈善婚礼、婚恋交友等活动。做好婚俗改革工作,并形成长效机制。
32.加大爱残助残力度。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建立定期数据比对和通报制度,提升精准管理水平。加快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并实现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到50%。
33.规范流浪救助管理。规范流浪救助机构管理,深入贯彻中办发〔2018〕53号文件,规范完善照料服务、救助寻亲、落户安置、源头治理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巩固中央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强化救助信息系统的数据归集和创新运用,建立送返人员、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组织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积极引导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提升救助管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
九、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34.提升行政区划优化设置水平。坚持党对区划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国家、省、市、区重大战略,加强全区行政区划设置动议的系统性研究和体系化谋划,适时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加强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完善部门联审机制。推进“五全机制”,构建全过程党的领导、全方位统筹谋划、全链条对标报批、全覆盖部门联审、全流程监测评估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机制。准确向社会提供行政区划信息查询服务。
35.提升地名标准化监管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地名管理协调机制,加强地名监管服务的制度建设,严格地名审批和备案公告管理,构建“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地名管理新格局。配合推进地名方案、地名保护名录的编制。稳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全面推广批量命名机制。落实国家地名信息库更新维护季度评估要求,健全分级分类管理维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区划地名和界线数据质量。讲好零陵优秀地名文化故事,配合开展“三湘地名行”地名文化宣传,完成国家和省级地名典、志年度编纂任务。
36.提升平安边界建设质效水平。完成零冷线年度联检。推进乡级界线勘定试点工作。引导边界地区创立党建联盟,推广界线联管、治安联防、矛盾联调、问题联治、边界联谊的“五联”治理经验。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防范化解边界地区重大风险,促进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平安边界工作考评。完善并落实界线、界桩和其他界线标志物管护机制。
十一、扎实做好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工作
37.推动基层减负松绑。协同开展好《永州市落实省级层面专项工作机制 持续推进为基层减负“1+N”方案的工作措施》,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持续抓好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规范整合党政群机构设立的各类村(社区)工作机制,巩固为基层减负整治工作成果。
38.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一约四会”作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程序,推动村(居)民议事协商、村(居)务公开等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抓好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区项目建设,全方位提升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服务水平。
十二、提升民政治理效能
39.推动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深入实施《永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永州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规划》。配合省市区做好 “十五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零陵区规划《纲要》前期研究相关工作。开展“十五五”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span>
40.实施民政资金监管效能提升行动。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修订完善资金监管的政策制度,建立资金监管常态长效机制,优化预算管理,完善内控机制,规范政府采购,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监督,加强资金项目公示公开。常态化开展资金管理使用培训,持续开展违规警示教育活动,利用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资金监管效能。
41.优化民政统计调查。严格执行《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稳妥推进网络版系统运行,进一步优化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数据时效性。积极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民政领域相关工作。
42.加强“五化”民政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和案卷评查力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按省厅统一部署加快“智慧民政”推广运用,深化部门间数据共享和数据联动。加强标准化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领域标准研制和宣贯。
43.统筹安全与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抓好政治安全工作。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开展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全区民政系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确保全区所有服务机构、服务场所安全运营。积极做好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维稳、舆情管控等工作,切实做好民政领域安全防范,坚决杜绝“黑天鹅”“灰犀牛”事故发生,筑牢安全发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