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0487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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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教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为有序推进2024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2024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注: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在永州市教育局,具体事项请关注《2024年永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公告网站:http://jyj.yzcity.gov.cn/ ,电话:0746—8211005)。
二、申请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能等同)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零陵区行政区域内。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本条第(2)项规定的人员之外,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属于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且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的,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2015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从2023年1月1日起,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加认定当年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零陵区户籍的户口簿或零陵区居住证;应届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我区部队。
3.一张一寸近期白底免冠证件照,须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申报上传的照片一致。
4.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申请人进行材料确认前,自行前往指定医院永州职院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从医院体检中心领取)。
7.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校验不通过及其他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
四、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1) 网上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的教师资格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段:6 月 3日10:00—6 月 20日17:00;
第二段:10 月 8 日10:00—10 月 18日17:00。
(2)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
(3)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
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永州市教育局。
符合零陵区申请范围的申请人,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零陵区教育局。
港澳台居民持我区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向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选择驻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4)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认定的资格种类与持有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
(5)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材料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认定机构为零陵区教育局的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按以下时间和地点进行材料确认。
材料确认的时间分别为:
第一段:6月24日—6月28日;
第二段:10月21日—10月25日。
申请人在以上时间段内携带申请材料递交到零陵区教育局三楼人事股办公室进行材料确认,湖南科技学院、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和永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收集申请材料报送零陵区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真按照申报系统内的提示准备材料确认,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网报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3.证书颁发
(1)材料确认的时候,我们将告知证书的领取时间和地点。
(2)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3)选择邮寄的方式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务必保持所留电话畅通。
五、其它事项
1.申请人及时查阅零陵区教育局官网http://www.cnll.gov.cn/llqjyj/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材料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提前通过认定机构向湖南省教师资格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零陵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0746-6331610,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咨询电话:永州职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0746-8898202。
永州市零陵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