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431102009/2024-01239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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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零陵区沐乐生鲜店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生姜的处置结果公示
2024年7月9日,我局委托深圳市金阅检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零陵区沐乐生鲜店经营的生姜进行抽样检测,经检验该店销售的“生姜”,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核查处置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姜的行为,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玖元捌角(79.8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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