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5-01623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关于《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听证公告
为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减少大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营造绿色、安全、宜居的城市环境,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局决定举行划定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科学性、合法性及合理性,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地点
听证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9时
听证地点: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会议室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身体健康,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应当熟悉关于烟花爆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关注并了解我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时。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持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效合法证件,到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二楼201室提交《听证申请表》(见附件1),联系电话:0746-6222411;
2.网上报名。通过零陵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听证申请表》,如实填写完整,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qhbj@163.com。
四、听证代表名额和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20至25人,通过自愿报名以及邀请参加方式产生。其中,普通市民10人、烟花爆竹销售代表1至2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2人。报名人数超过限定人数时,由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随机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听证。报名人员不足的,可直接邀请产生。
五、其他事项
(1)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将于2026年12月3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2)听证会代表应当准时参加听证会,迟到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不得进入会场。
(3)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纪要。
(4)听证会代表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5)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要遵守听证会纪律及会场秩序。
特此公告。
附件:1.《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2.听证申请表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零陵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禁放范围。
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监管。限放区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
零陵区禁放区为:
七里店街道(全域)、南津渡街道(全域)、朝阳街道(全域)、徐家井街道(全域);
接履桥街道(潇湘社区、接履桥社区);
石山脚街道(黄泥桥社区、五里堆社区);
菱角塘镇(天字地村、梁木桥村,毛竹园村、六合宫村)。
限放区为:
石山脚街道(和谐村、莲花塘村、大夫庙村);
菱角塘镇(文峰雷公村、龙江寺村、金牛社区、晓桥新村、土塘村、自强村);
接履桥街道(画眉铺村、冶木塘村、寿塘村、长岭村、甸尾头村、迴龙村、马坝村、四达亭村、新塘尾村);
富家桥镇(何家坪村、永安村、永富村、青山桥村、渔池头村)。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做好领域和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强化宣传引动,营造浓厚范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城管、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附件2:
听证申请表
|
姓名 |
|
性别 |
|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年龄 |
|
|
政治面貌 |
|
民族 |
|
|
联系电话 |
|
||
|
身份证号 |
|
||
|
对《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
(可另附页) |
||
备注: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在“工作单位”栏加盖单位公章
网站首页
零陵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热点专题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