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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5-01624 发文日期: 2025-12-18 发布机构: 零陵区环保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主题词:
统一登记号: 信息时效性: 待评估 文号 :
关于公开征求《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5-12-19 15:37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发布机构: 零陵区环保局 【字体:   打印

关于公开征求《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区拟制定出台《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为听取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奖励办法内容,现将《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需实名提交。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9日

二、征集方式

发送至电子邮箱:llqhbj@163.com;

联系电话:0746-6222411

附: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2025年12月18日
附件1: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零陵区划定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燃禁放范围。

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依法从严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监管。限放区内,元旦、除夕、大年初一至初三、元宵禁止燃放。

零陵区禁放区为:

七里店街道(全域)、南津渡街道(全域)、朝阳街道(全域)、徐家井街道(全域);

接履桥街道(潇湘社区、接履桥社区);

石山脚街道(黄泥桥社区、五里堆社区);

菱角塘镇(天字地村、梁木桥村,毛竹园村、六合宫村)。

限放区为:

石山脚街道(和谐村、莲花塘村、大夫庙村);

菱角塘镇(文峰雷公村、龙江寺村、金牛社区、晓桥新村、土塘村、自强村);

接履桥街道(画眉铺村、冶木塘村、寿塘村、长岭村、甸尾头村、迴龙村、马坝村、四达亭村、新塘尾村);

富家桥镇(何家坪村、永安村、永富村、青山桥村、渔池头村)。

二、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各级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做好领域和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工作,强化宣传引动,营造浓厚范围,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区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要带头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在全区范围内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部门监管执法。城管、公安、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化执法查处,形成高压态势,对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营造全面严管态势。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0”报警电话、“12319”城管服务热线。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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