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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2009/2026-01671 发文日期: 2026-01-14 发布机构: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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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问题整改完成的情况公示
2026-01-27 11:41 来源: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发布机构: 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字体:   打印

关于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问题整改完成的情况公示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2023 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问题已完成整改,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及《永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此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

二、整改目标

1.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2.2025年3月底前启动填埋场建设、废渣转运及覆土绿化等实施内容,2025年6月底项目完工。

三、整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一)整改措施

成立工作专班,区级领导坐镇指挥;辖区乡镇及派出所、生态环境分局抽调专人值班值守,协调村民诉求,打击非法阻工;督促施工方制定施工计划、倒排工期,明确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协调运输车辆,在交叉路口安排专人指挥交通,加快施工进度。

(二)具体落实情况

1.项目2024年10月11日完成实施方案变更,12月完成所有前期准备工作,2024年12月26日正式开工;

2.2025年5月完成了Ⅱ类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建设,建成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场底和边坡防渗系统、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4口、75m³渗滤液调节池1个、毛石混凝土拦渣坝1座;

3.2025年7月完成一体化设备废水处理建设,完成原废渣场挂网喷锚约8700m2;

4.截至2025年10月10日,完成废渣转运共计约14万立方米。10月17日,效果评估公司对原址废渣场底层土壤采样检测,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2018)《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标准》(DB43/T1165-2016),检测结果均达标,废渣原址生态恢复完成。

四、销号验收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经生态环境局销号验收,认为“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推进不力。2023年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零陵区珠山镇水埠头村锰矿开采历史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目前尚未开工”问题整改措施已落实,整改目标已达到,符合整改销号标准,现进行销号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1月21日

联系电话:0746-6222411,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

公示期间,如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向永州市生态环境局零陵分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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