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1190 | 发文日期: |
|
发布机构: | 零陵区人社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促进劳动者技能就业,根据《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 12号)》、湖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16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4】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范围
由永州市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限市本级、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
二、申报条件
(1)在永州市(市本级、冷水滩区、零陵区、经开区人社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培训学校(机构)),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职业技能培训办学许可。
(2)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一定培训规模(不低于200人)。
(3)具备开展培训所需的师资团队和场地、设施设备等。
(4)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无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5)对申报零陵区2026年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机构)应出具2025年度质量督导评估合格文件,不合格的取消本次招募资格。
三、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0日。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永州市零陵区2026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需提供本单位依法设立的办学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后退回。
3.消防验收证明材料,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相关材料 。
4.申报单位需提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工作的支撑资料,主要包括培训的工种、等级、收费标准;培训师资队伍、培训人数及规模;培训机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相关佐证资料。
5.申报材料需于2026年3月10日前上报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永州市零陵区南津南路344号6楼603室)。
联 系 人:何建华
联系电话:15226330222
五、选用程序
(一)审核。区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股对培训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对其办学资质、学校概况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对申请机构进行实地考察或与负责人进行面谈,出具审核意见。
(二)公布。区人社局召开会议对初步确定拟选用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研究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公示、发文,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六、选用有效期
经招募后选用的民办培训学校在零陵区可承接2026年度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下一年度将重新招募。
永州市零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日
附件
永州市零陵区2026年度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表
|
单位名称(盖章) |
|
|||
|
单位地址 |
|
|||
|
法人代表 |
|
|||
|
联系人 |
|
职务 |
|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
|
培训工种及等级 |
|
|||
|
基本情况 |
|
|||
|
师资情况 |
(主要包括:目前开展培训的高素质专家、师资团队、工作机制等情况。)
|
|||
|
场地设施设备情况 |
(主要包括:目前开展培训的场地、设施设备、所使用课程教材等情况。)
|
|||
|
人社部门审批意见 |
|
|||
网站首页
零陵概况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热点专题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湘公安网备4311020200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