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2009/2026-01092 | 发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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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主题词: | |
| 统一登记号: | 信息时效性: | 待评估 | 文号 : |
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永州市新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七里店街道芝山大道西侧(苏通国际新城清华苑)16栋1-106、107、108
经 济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 营 范 围:互联网上网服务
法定代表人姓名: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当地文化行政部门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6年7月 3日至2026年 7月12日(十天)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或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746-6338099
受理人姓名:吕建铨
地 址:永州市零陵区南津中路50号2号办公楼4楼
邮 编:425006
永州市零陵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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