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DR—2022—00003
零政发〔2022〕3号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零陵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市驻区有关单位:
《零陵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零陵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政发〔2022〕2号)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州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永政发〔2022〕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发展为要、数量质量并重,培优扶强、精准资源配置,放管结合、促进平等发展,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和培优行动,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实现市场主体发展速度、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区级统筹、部门主抓、园区提速、乡镇推动的原则,通过“外引新量”与“内生增量”并重,让市场主体“引进来、多起来”“留得住、稳起来”“活得久、强起来”,推动形成零陵区市场主体跨越式发展格局,为“四区两城”战略和“五力零陵”建设做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总量显著增长。到2022年底,全区市场主体发展到42076户,其中企业7642户;到2025年末,力争突破61608户,其中企业12151户。
(二)结构不断优化。到202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4户、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企业45户、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2户、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96户、高新技术企业49户、外商投资企业22户、外贸实绩企业28户,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
(三)质量稳步提升。到2022年底,“个转企”企业达到32户;到2025年末,全区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12家,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80家,“个转企”企业达到130户;到2026年末,全区新增上市公司1家。
(四)活力更为凸显。“十四五”期间,全区市场主体年报率稳定在85%以上,其中企业年报率稳定在90%以上,市场主体“三年存活率”稳定在75%。
三、工作任务
(一)提数量,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
实施市场主体“双量”跃升行动,制定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分解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发展根基。力争到2022年底,全区市场主体人均拥有量略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025年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努力实现“十四五”期间翻番倍增目标。(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税务局、区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零陵区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街道落实,不再列出)
(二)优结构,实施重点市场主体培育工程
1.培育农村市场主体。以乡村产业振兴为目标,以“六大强农”行动为抓手,聚焦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着力培育一批持续发展好、创新能力强、产业链条全、联农带农紧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十四五”期间,全区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200个以上。到2022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34个;到2025年末,全区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44个,省级龙头企业达到9个,市级龙头企业达到40个以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培育建筑业企业主体。落实企业注册地迁入奖励、迁入企业产值贡献奖励和迁入企业税收贡献奖励制度。到2022年底,全区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达到33家;到2025年末,达到45家,其中培育一级建筑企业3家、二级企业9家,建筑业总产值达到66亿元以上。(区住建局牵头,区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国资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外资外贸和商贸流通企业。突出招大引强、产业链招商和精准招商,聚焦国内外500强、行业领军龙头企业和央企、国企,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农产品精深加工、轻纺箱包制鞋、新材料6大制造业产业链,重点引进产业链、价值链上的高端企业和项目。到2022年底,全区外资企业力争达到16家;到2025年末,发展到22家。促进外贸实体企业发展,建立外贸骨干企业名录,完善引进企业支持政策,培育一批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外贸产业集群,每年争取引进1个进出口超100万美元的生产型外贸企业、实现破零倍增企业3家以上。到2022年底,全区外贸实绩企业达到19家;到2025年末,发展到28家以上。建立商贸流通领域重点企业名录,实行“限上企业抓增长、上限企业抓入库、近限企业抓培育、新设企业抓跟踪”,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的现代流通骨干企业、中小商贸企业。到2022年底,全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达到83家;到2025年末,达到96家。(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零陵产业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培育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分类建立服务业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强做大。力争全区每年在上年度保有量的基础上增加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3户,到2025年末达到42户。(区发改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科技创新市场主体。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为主体,构建科技型企业培育梯队。大力引进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疗技术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到2022年底,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到41户,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57户;到2025年末,高新技术企业达到49户,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到80户。(区科工局、零陵产业开发区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培育规模文旅体产业企业。加强文旅产业的培育,强化旅游资源统筹管理,对全区旅游资源实施分级管理,建立全区重大文旅项目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引资入零”,完善培育文旅产业机制;深化景区运营机制改革,挖掘全区文化旅游资源潜力,塑造“零陵旅游”品牌;加强文旅品牌创建营销。加快制定出台《零陵区促进文生旅融合产业链发展的奖励办法》,做好杨梓塘文旅文创街区改造项目。2022年,力争新增星级乡村旅游点2家,特色民宿6家;到2025年末,全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达7家,星级酒店达3家,星级乡村旅游点达11个,研学基地达2个,旅游购物示范点达2个,特色餐饮小商品店达50家,特色民宿达30家,文旅活动演出企业达5家,星级旅行社、旅游商品开发企业争取实现零突破。(区文旅体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供电公司、区自来水公司、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质量,实施特色产业培育工程
7.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企业培育行动。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工业“四基”创新、“新基建”等领域的优质中小企业,建立“小巨人”企业储备库,引导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到2022年底,全区省级“小巨人”企业达到5户;到2025年末,全区省级、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分别达到12户、1户。(区科工局、零陵产业开发区牵头,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实施“上市企业”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暨“园区扫盲”行动计划(2022-2026年),围绕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优势产业,突出先进制造、科技创新企业,深入挖掘上市后备资源,筛选一批主营业务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发展前景广阔、具有较好上市基础的企业,建立零陵区优质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全区每年精选不少于1家重点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到2022年底,全区新增1家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到2026年,全区新增上市公司1家。(区金融办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零陵产业开发区、区国资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个转企”企业培育行动。建立零陵区“个转企”企业种子培育库,实行分级分类培育引导,对成长性良好、产值和销售规模较大的个体工商户,加大支持力度,放宽登记条件、前置手续,对具备企业登记条件的,引导登记为企业。加大税收扶持,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转企享受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加大金融扶持,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出资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合作,支持转型后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到2022年底,全区“个转企”企业达到32户;到2025年,达到130户。(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金融办、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小升规”企业培育行动。加快“小升规”步伐,加快新建项目“入规”。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强政银企合作,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新增规模以上企业、重点培育企业提供担保服务,降低贷款担保费率和融资成本。加强企业“入规”申报督促指导,以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小微工业企业为重点,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对规模以上在库企业的监测,建立“退规风险企业库”,到2022年底,全区退库企业在2家以内,全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5户;到2025年底,培育“小升规”企业50户,全区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区科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零陵产业开发区、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建立“有求必应、无事不扰”“一件事一次办”和“帮代办”服务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分行业分领域清理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标准,扩大部门间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努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各类规划数据整合,推动各级各类规划底图叠合。严格落实省、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坚决清理“红顶中介”,凡是未列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不断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入实施行政效能“红黄牌”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兑现各项惠企业政策。(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科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工商联、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零陵区管理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实行“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建立健全企业开办部门协同机制,推进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网通办”,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其中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缩至半个工作日内。推行企业开办零成本。落实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制,全面推广“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实施“容缺受理”,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申请材料欠缺的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人作出相应承诺后,即可先行受理并开展审核。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并证”,实现更多审批事项“准入即准营”。全面推进“一业一照”改革,对同一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市场主体登记合并办理,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张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将许可(备案)信息加载到营业执照二维码上,实行“证照集成、一码涵盖、一照通行”。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市场主体延长生命周期。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探索企业退出“一网通办”,根据试点做法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完善企业信息查询服务,加强市场主体登记档案的归档管理、电子化加工,为市场主体提供自助查询快捷服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零陵区管理部、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财税金融服务。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产业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实施精准投放,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从政策发布、申报审核到结果公开的网上全流程办理机制。优化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掌上办理。依托省级征信平台建设,推动“信易贷”平台运行。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为中小微企业贷款有效增信。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降费让利。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提供“一企一策”融资服务。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积极搭建银政企协作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牵头,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要素市场保障。统筹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优化原有指标,新增指标主要保障产业园区优化提升和重点项目,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对其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争取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标准体系试点,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区财政局、区税务局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区自然资源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制订土地空间权利设定和登记的具体办法。(区发改局牵头,区自然资源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供销社、区供电公司、城南事务中心等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力支持创业创新。及时更新和公开惠企政策,让企业及时了解、平等享受惠企政策。加大企业帮办服务,加强小企业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扶持,畅通部门、园区、企业、中介机构就业服务共享渠道,健全技能、场地、项目、资金等多环节政策链条,为创业者提供综合性高质量创业服务。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按规定实行税收优惠。实施普惠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工具,做好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接续转换工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推出知识产权、仓单、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票据等抵质押信贷产品,拓展抵质押范围,满足企业融资需求。落实个体工商户稳岗就业补贴,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地租成本,引导平台企业依法收费和抽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区科工局牵头,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严格落实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取消、停征、免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依法查处利用行政资源违规设立项目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未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行为。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不得收取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业银行等领域收费,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不合理收费,禁止互联网平台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收取不公平的高价服务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一是推进公平竞争制度落实。完善市场公平竞争机制,废除与企业性质、属地或规模挂钩的歧视性准入规定和补贴政策。二是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广泛宣传《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提升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意识。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三是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食品、老人和儿童用品等民意最盼的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假冒伪劣,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分子。四是围绕安全、质量、价格、维权、服务等方面,严格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加强违法惩戒,严守市场安全底线。五是推行柔性执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轻微违法“首违不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手段,促进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六是发挥“互联网+监管”平台作用,常态化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七是常态化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修复,解除信用约束措施,鼓励失信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良好信用。八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强化专利侵权纠纷调处工作,推动维权援助站点建设,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法院、区检察院、区金融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税务局等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强招商引资服务。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我区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调度、动态跟踪推进督办工作机制。经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按照“一个项目配套一个推进组、一个工作方案、一套优惠政策”的原则,统筹协调解决重点产业链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引进落地过程中的问题。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提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区商务局牵头,零陵产业开发区、区科工局、潇湘源城发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营商环境机制。进一步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认真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制度,在尊重市场主体意愿的前提下主动加强与市场主体的沟通,完善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常态化联系机制,定期听取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反映和诉求,找准制约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依法依规帮助解决其发展问题,及时办理回复各类平台有关投诉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商联等部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区级推进工作机制(以下简称“推进机制”),由区长任总召集人,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区长任召集人,协助工作的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零陵产业开发区、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府办(金融办)、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区工商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零陵区管理部、区供电公司、潇湘源城发集团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推进机制办公室设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及时跟踪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按月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强化责任落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办、区文旅体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和零陵产业开发区等牵头部门,要根据目标清单(附件1)和任务分解表(附件2),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国家政策、发展现状、未来目标,全面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层面出台的各项扶持政策和鼓励发展措施,制定本部门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将目标任务细化到年度、季度、月度,分解到具体责任人,分级分类制定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其他相关责任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推进机制办公室要牵头建立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加强日常监测,强化工作调度。建立“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区直牵头部门各负其责、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协调、乡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并实行一月一调度,由区直各牵头部门调度全区落实和进展情况,交区推进机制办公室汇总通报;实行一季一讲评,列入区政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内容;纳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体系、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和重点督查范围,实行定期跟踪督查和年度工作考核。区直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应考核机制,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政策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等各类媒体,通过组织现场推进会、工作交流会等形式,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典型做法,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企业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六、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附件:1.零陵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2.零陵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3.零陵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案清单
附件1
零陵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清单
指标类型 |
2021年 |
2022年 |
2025年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市场主体(户) |
33993 |
42076 |
61608 |
区市场监管局 |
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税务局、区政府办(金融办)、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等 |
企业(户) |
5804 |
7642 |
12151 |
||
个转企(户) |
— |
32 |
130 |
||
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户) |
30 |
34 |
44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科工局、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 |
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建筑业企业(户) |
30 |
33 |
45 |
区住建局 |
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等 |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户) |
33 |
35 |
42 |
区发改局 |
区科工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体局、区政府办(金融办)等 |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户) |
80 |
83 |
96 |
区商务局 |
区发改局等 |
外商投资企业(户) |
14 |
16 |
22 |
零陵产业开发区等 |
|
外贸实绩企业(户) |
16 |
19 |
28 |
||
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 |
12 |
25 |
50 |
区科工局 |
区发改局等 |
千亿级企业(户) |
0 |
0 |
0 |
区工商联等 |
|
国家级小巨人企业(户) |
0 |
0 |
1 |
||
省级小巨人企业(户) |
3 |
5 |
12 |
||
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个) |
0 |
0 |
0 |
区发改局、区工商联等 |
|
高新技术企业(户) |
33 |
41 |
49 |
零陵产业开发区等 |
|
评价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户) |
36 |
57 |
80 |
||
上市公司(户) |
0 |
0 |
0 |
区政府办 (金融办) |
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发改局、区科工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零陵产业开发区等 |
附件2
零陵区市场主体发展目标任务分解表
区 域 |
市场主体(户) |
企业(户) |
个转企(户) |
|||||
2021年 |
2022年 |
2025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5年 |
2022年 |
2025年 |
|
徐家井街道 |
6141 |
7601 |
11129 |
668 |
879 |
1399 |
4 |
14 |
南津渡街道 |
3338 |
4131 |
6049 |
717 |
944 |
1501 |
3 |
13 |
七里店街道 |
10774 |
13348 |
19534 |
2358 |
3112 |
4938 |
9 |
37 |
朝阳街道 |
3641 |
4506 |
6598 |
526 |
692 |
1101 |
3 |
12 |
接履桥街道 |
892 |
1104 |
1616 |
267 |
351 |
559 |
1 |
4 |
黄田铺镇 |
813 |
1006 |
1473 |
109 |
143 |
228 |
1 |
4 |
富家桥镇 |
1318 |
1631 |
2388 |
201 |
264 |
421 |
1 |
5 |
邮亭圩镇 |
1013 |
1253 |
1835 |
122 |
160 |
255 |
1 |
5 |
珠山镇 |
1890 |
2339 |
3425 |
267 |
351 |
559 |
2 |
8 |
菱角塘镇 |
575 |
711 |
1042 |
91 |
119 |
190 |
1 |
4 |
石岩头镇 |
591 |
731 |
1071 |
49 |
64 |
102 |
1 |
4 |
水口山镇 |
917 |
1133 |
1661 |
63 |
82 |
132 |
1 |
4 |
零陵产业开发区石山脚街道 |
830 |
1027 |
1504 |
258 |
340 |
542 |
1 |
4 |
凼底乡 |
345 |
425 |
625 |
20 |
26 |
41 |
1 |
4 |
大庆坪乡 |
452 |
558 |
819 |
42 |
55 |
87 |
1 |
4 |
梳子铺乡 |
463 |
572 |
839 |
46 |
60 |
96 |
1 |
4 |
总 计 |
33993 |
42076 |
61608 |
5804 |
7642 |
12151 |
32 |
130 |
附件3
全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方案清单
单位分类 |
单位名单 |
需制订的方案内容 |
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办 |
区市场监管局 |
《零陵区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
有数据指标任务的区直部门(共7个) |
区科工局、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府办(金融办) |
行业指标实施方案(包括数据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时间表等) |
其他区直相关单位(共21个) |
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服务批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医保局、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区工商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零陵区管理部、区供电公司、潇湘源城发集团、零陵产业开发区 |
各责任部门根据本行动计划分工制定具体政策措施、任务分工等 |
乡镇街道(共16个) |
徐家井街道、南津渡街道、七里店街道、 朝阳街道、接履桥街道、石山脚街道、黄田铺镇、 富家桥镇、邮亭圩镇、珠山镇、菱角塘镇、石岩头镇、水口山镇、 凼底乡、大庆坪乡、梳子铺乡 |
实施方案(包括数据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解、保障措施和任务分解表 |
注:所有实施方案、工作机制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到区推进机制办公室。
(联系人:文天蓝18307478767;邮箱:1413127154@qq.com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